本報訊 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倉一榮)因為手機打車軟件這個新興事物,26歲的女孩小劉生了一場氣。
  上車行駛 的姐才發覺接錯了人
  1月28日7時20分左右,小劉站在路邊揮手打車,正好一輛空車向她駛來。司機是一位40多歲的的姐。“她停車問我‘你是不是叫車?’”小劉回答“是”後上了車,並告訴司機目的地。
  然而出租車開出去沒多遠,司機接到一個電話,電話里對方也是女性,問司機為什麼還沒到。原來司機之前用打車軟件搶了一個訂單,與另外一名女乘客成功預約。這時司機才發現自己接錯了人,於是讓小劉下車,要回去接另外的那個女乘客。
  小劉說,司機當時沒有跟她道歉。“我當時也沒多想,覺得既然人家已經約好了,我別給她們添麻煩,就下了車。”小劉說,但事後她覺得這件事情對自己並不公平。“我本來早上上班就著急,好不容易打著車,為什麼上車之後又攆我下來?”小劉認為,出租車司機對她拒載。
  律師說法:司機搞錯需擔責
  皇姑區交通分局工作人員表示,打車軟件是一種新興事物,這件事中出租車司機是否拒載還需調查。
  記者採訪了幾位使用手機打車軟件的出租車司機。幾位司機認為,這種情況下,司機攆小劉下車,小劉肯定覺得不公平;但如果載走了小劉,顯然對用打車軟件成功約車的乘客也不公平。“遇到這種情況,肯定是搞錯乘客的司機有責任,應該先問好,確認是不是接對了乘客。”
  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澍表示,根據《合同法》的原則,出租車司機和乘客小劉已經構成合同關係,司機有義務運載小劉。攆小劉下車,屬於合同履行不當的違約行為,應承擔違約責任。同時,對另一位已經預約的乘客也要承擔責任。
  市交通局詳解打車軟件四大問題:

  司機接單後又攬客並拒載 違規
  打車軟件這種新興事物出現後,乘客與司機之間也產生了一些新的問題。記者就此咨詢了沈陽市交通局出租車管理辦公室。
  問:司機與乘客預約成功後,去約定地點接乘客的這段行駛距離扣表行車,算作乘客打車費內,違規嗎?
  答:根據規定,出租車司機應當在乘客上車之後開始使用計價器(扣表)計費,並按照計價器顯示金額合理收費。因此,提前扣表算作乘客打車費用的做法是違規的。
  問:因乘客手機未能成功綁定支付軟件,導致乘客未能成功支付。出租車司機認為乘客影響自己賺取獎勵金額,向乘客索要獎勵費用,這樣的行為違規嗎?
  答:違規。索取高價一經查實,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並處以1000元以上、3000元以下的罰款。
  問:出租車停車,拉載用軟件打車的乘客,而不拉載旁邊的其他乘客,是否屬於拒載?
  答:根據具體情況而定。約車後,如果遇到其他乘客打車,出租車司機應主動告知其他乘客,因為已經與其他乘客約好,所以不能再承接其他業務。
  如果出租車司機成功約車後,又存在主動詢問其他乘客的去向,或者主動攬客,並造成拒絕載客的行為,這構成了出租車拒載,是違規行為。
  提醒出租車司機朋友們:當成功約車後,應及時主動將出租車計價器指示燈調整到“暫停服務”狀態,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其他乘客誤解。
  問:約車到達目的地後,乘客手機顯示支付成功,但司機未收到確認短信。乘客要下車離開,司機阻攔產生糾紛,該如何處理?
  答:付費問題可以由軟件開發單位尋求理想的解決方案。雙方產生糾紛,有任何一方報案的,由公安方面進行調解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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